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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岳西县第三届县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2013-06-08 09:43:58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我县近三年来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单位,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加大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纵深发展,根据《岳西县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岳办发〔2007〕18号)精神,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今年将开展第三届县级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凡独立核算的单位(含驻岳单位)均可申报。
     二、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单位职工按要求参加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加强“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氛围;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工作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扎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在单位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单位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出色;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6、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及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廉洁高效、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业务工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评选程序
    1、自行申报。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2、考核推荐。考核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严格考核、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县直各公司、厂、矿、站(所)、学校申报后,由主管部门根据标准评审确定,签署意见后报县文明办;部、委、办、局和省、市、县驻岳单位可直接报县文明办;双重管理的单位经所在地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文明办。
    3、媒体公示。县文明办在拟定推荐单位后,向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安监部门征求意见,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相关反馈意见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4、审查报批。县文明委根据各申报单位考核推荐及媒体公示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审定合格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予以表彰,授予牌匾。
    四、评选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届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做好系统及乡镇辖区内单位的评选与推荐,指派专人负责,按要求报送各种材料,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材料要真实、齐全。评选所需材料为:1、单位申请报告一份;2、单位综合情况(2011——2013年度为主)材料一份;3、申报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各乡镇、各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敷衍了事、弄虚作假。
(三)材料报送要及时。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到县文明办,如未按期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荐名额分配。县直单位凡符合标准的均可申报;乡镇在原有文明单位数量基础上,可增加推荐1-2名,原则上不增加文明单位数量。

附件:1、岳西县第三届县级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2、岳西县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中共岳西县委办公室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编辑: 储霏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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