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西热线·岳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 服务热线:
    0556-2222226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3年第23号令

2013-06-08 16:40:59     来源:岳西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作者: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23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一、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或者修改。
本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铁道部部长:盛光祖

水利部部长:陈雷

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

民航局局长:李家祥

2013年3月11日

(编辑: 汪时斌 )

相关热词搜索: 关于 废止 修改

上一篇:关于评选岳西县第三届县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下一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2013年第20号令

本站介绍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服务热线:0556-2222226
Copyright @ 2014-2018 ahyx.cc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岳西热线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刘光耀 网站备案: 皖ICP备07009582号-15
岳西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电话:0556-2188512 邮箱:yxwxb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