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05-28 10:51:00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2013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宜人社秘〔2013〕144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06〕1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依照庆办发〔2006〕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岗人员,并以近5年(2008-2013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二、按照规定本次选拔人数总量控制在20名以内。对其中成绩特别优秀的人员,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可作为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
三、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在管辖范围内先行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好中选优,确保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业绩和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专家、学者和专技人员(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2.呈报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一份、《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和《2013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可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以及相关证书和获奖事迹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推荐单位审验章)。
3.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行业主管部门一般应分别推荐1-5名人选。国家、省直属各有关单位推荐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一般可推荐1-2名人选。
4.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7月1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相关呈报材料(含相应电子文档)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人力资源大厦11楼(市棋盘山路348号)
联系电话:5897204 5897205
电子邮箱:aqcaiep@126.com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