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3-05-31 09:12:50 来源:药监局 作者: 点击: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高中考餐饮服务接待单位:
2013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各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餐饮服务安全工作的认识,强化法定代表人(业主)是餐饮服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检查验收、记录登记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畜禽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杜绝在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各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要严格执行餐具、用具消毒制度,所有食用具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使用,严禁重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四、各餐饮服务接待单位加工热菜必须做到熟透,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菜品,要指定专人进行加工,严禁使用凉菜,要慎用卤制品、生猛海鲜、四季豆和土豆等。加工后的熟制品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不得超越接待能力接待师生用餐,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供应食品。高中考期间供应的一切食品必须留样保存48小时,并填写留样单,菜单一律留存备查。
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