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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燃油助力车、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

2015-11-23 16:12:41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全县广大燃油助力车、电动车车主朋友们:
    您们好!
    为了加强对我县在用超标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护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岳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 什么是燃油助力车?
    答:燃油助力车是指:1、最大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2、排气量不大于30毫升,3、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4、车型尺寸大小在1600—1850毫米、625—700毫米、1030--1260毫米之间。(《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国家标准)
   
二.什么是超标燃油助力车?
    答:超标燃油助力车是指:1、最大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2、排气量大于30毫升,3、整车净重大于40公斤,此类车辆按照国家标准属于机动车辆,而非助力车。
    三.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答:电动自行车是指:1、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2、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3、具有良好的脚踏驱动功能;4、电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5、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一1999国家标准)
    四.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1、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2、整车质量(净重)大于40公斤;3、无脚踏驱动功能;4、电机输出功率大于240瓦;5、蓄电池标准电压大于48伏;此类车辆按照国家标准属于机动车辆,而非电动车。
    五.目前我县道路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电动车是什么情况?
    答:目前我县道路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绝大部分都属于排量大于30毫升,最大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净重大于40公斤且不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超标车辆,电动车也绝大部分属于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净重)大于40公斤;无脚踏驱动功能;电机输出功率大于24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大于48伏的车辆,这类助力车、电动车均已在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方面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因此,我县目前上道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电动车按国家公布的机动车技术参数标准均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而都属于机动车辆,应纳入机动车辆管理范围。
    六.超标燃油助力车及电动车的危害性都有哪些?
    答:1、此类车辆在绝大多数车主看来既不用办驾驶证,又不用上牌入户,更不需要参加年检,买了就可以上路骑,其实,恰恰是因为不了解此类车辆的   
性质,没有认识到这类车辆其实都是机动车辆,而并不是非机动车辆;这类车
辆因未上牌入户,因此也就没有保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轻者导致事故当事人双方争吵不休,难以达成和解,重者则因没有保险而导致受害者损害赔偿无着落,甚至有的家庭就此因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2、此类车辆上路行驶因没有牌照,一旦发生致人伤残或亡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就会给案件侦破,挽回受害者一方利益造成难度。
    3、此类车辆部分车主私自加装遮阳棚、遮阳伞对行车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①遮挡行车视线,②逢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易造成车辆重心不稳。③会影响到他人及车辆的出行安全。
    七.为什么要加强对超标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管理?
    答: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第12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1条规定,燃油助力车已被列为淘汰产品。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于2015年4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5】138号),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油助力车整治工作。
    二、据我们初步统计,目前我县超标助力车约20000辆、超标电动车约10000辆,这两类车体积小、启动快、灵活性高、速度也相对较快,在我县混合交通的情况下,驾驶这些车辆横穿、逆行、变道、调头、撞红灯等随意性大,预见性差,严重干扰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同时给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也给道路交通带来新的压力。
    三、这两类车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赔付能力差。目前上道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都没有上牌,驾驶人没有驾驶证,也就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教育、考试,缺乏对基本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了解,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普遍较差。另外,电动车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的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而我县上道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速度能达到50公里每小时,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设计标准,安全系数差,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加上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大多来自中低收入家庭,有的甚至都是年老体弱的群体,赔付能力差,又无保险作保障,一些轻伤事故无论现场处理还是经济调解难度都很大,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救治难、赔偿难、调解难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这给交通事故处理和社会和谐均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稳定性,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所以加强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的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全县广大燃油助力车、电动车主们,希望你们在看了这封信后,会对这二类车辆的性质、性能以及若不再加以管理所带来的危害性应该有了一个了解,为了您及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们每天的出行安全,请你们理解、支持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该类车辆的日常管理,共创平安!
 
                                                岳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11月

(编辑: 彭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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