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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举办家庭集体聚餐者的一封信

2015-08-05 16:56:12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随着高考的结束,农村居民在家中举办升学宴、答谢宴等集体聚餐活动将进入高峰期,适逢夏季又是肠道疾病的高发期,为有效防范食物中毒发生,确保群众食品安全。现将家庭集体聚餐活动的有关常识宣传如下:
     
一、农村家庭举办50人以上集体聚餐,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提前2天向村委会如实报告聚餐时间、人数、聚餐人员来源地和聚餐场地卫生状况、菜单和厨师等情况。
     
二、举办家庭集体聚餐的注意事项:
     
1、加工、就餐场所应设在室内,并保持环境整洁和卫生;用清洁的水;餐具、饮具、用具用流动水清洗并消毒;
     
2、从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原料、半成品、成品和调味品等,索要和保管好采购单据;
     
3、尽量不采购凉菜和卤菜;不食用没有经过重新蒸煮的卤菜;若要采购凉菜和卤菜应确保冷链不断,做到即购即食。四季豆等必须煮熟煮透。不食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等。
     
4、患有腹泻、化脓性皮肤病和肝炎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购、择菜、切菜、炒菜、烧水、清洗等炊事活动;
     
5、保管好聚餐的菜单和所有菜品(包括主食、酒水和饮料)的样品(每个样品重量不得少于2两,使用清洁的食品袋或保鲜袋分别包装,密封后放在冰箱内保存2天以上)。
     
三、举办家庭聚餐,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举办者应承担医药费等损失;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农村家庭集体聚餐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同时,立即封存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保护好现场。
     
请农民朋友及时向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报告家庭集体聚餐活动,举报投诉未申报备案及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四员”和各市场监管所依法按程序管控好辖区内农村家庭集体聚餐活动,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举报投诉电话:安徽省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1233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18045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72901。

 岳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1日

(编辑: 王节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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