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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

2015-11-25 17:35:00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法制宣传活动,做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岳西建设,实现2017年脱贫和2020年同步小康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积极宣传《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安徽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安徽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积极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五、主要形式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有关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实际举办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全县中小学要大力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组织开展以宪法法律为主题的班会、讲座、手抄报评选等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四)贯彻落实岳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法治示范创建评选活动;抽查各地各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岳西网“法治岳西”频道和“法治岳西”腾讯、新浪官方微博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的专题、专版,刊播法治宣传主题公益广告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 “12·4”专题宪法宣传,并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学习宣传宪法、推进宪法实施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道上述有关活动的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要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积极实施。
  (二)突出宣传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可把“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岳西”等作为宣传标语。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和重点性,加大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实效。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律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热潮。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形式主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请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QQ交流群:115716522;邮箱:ahyxfzb@163.com;联系人:陈王芳, 15056621628。),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终考核。


                                        岳西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编辑: 彭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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