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015-03-11 15:04:25 来源:岳西热线—岳西周刊 作者:岳西县人民政府 点击:
四、新建安置房标准
新建安置房为高层框架结构,以该项目建设规划审批方案为准,其中内墙及天棚为水泥混合砂浆抹面,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打底,给排水安装到户,强、弱电电线安装到每户楼梯平台,安装进户防盗门。
五、期限约定
1、庆源棚户区旧城改造方案公示60日内签订房屋置换协议及做好搬迁等有关事宜。
2、协议签订之后10日内搬迁腾空,交出房屋钥匙,并就原房屋权属等事项书面承诺与他人无涉,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可靠合法,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将原
房产证、土地证交出。
3、该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高层楼盘30个月交房。
六、征收安置奖励标准:
1、公告发布之日起,在15日内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住户,奖励10000元;在15日至30日内签定征收安置协议的住户,奖励5000元。
2、在公告发布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协议,并在签订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协议后七日内搬迁者按每户5000元奖励。
七、过渡费和搬家费补偿标准
1、被征收人房屋临时过渡费按被征收人住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元补偿,每户最低为400元/月。
2、搬家费每户按1000元补偿。
八、其他事项
1、房屋置换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另行补偿。剩余土地按相关规定,以类似土地用途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本征收补偿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我县有关房屋征收政策规定执行。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