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西县2013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7-10 10:50:55 来源:县委办 作者: 点击:
附件1
岳西县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牵头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研究统计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起草全县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联系省国资委和市推进办;收集央企主业发展、投资方向和产业布局等信息;收集、整理、编印我县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介绍;按照出资人职责要求,对县管企业合作项目审核把关;策划、参与、组织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等活动;汇总上报我县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国家和我县发展规划,对合作项目进行审核,及时办理审批和报批等手续;对重点合作项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我县重点产业基本情况和重点产业集聚区情况简介;负责有关活动期间对接邀请、接待有关中央企业;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协调中央企业进入我县相关事宜。
县经信委:根据有关政策对合作项目进行审核,及时办理项目初审和报批等手续;对重点合作项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负责有关活动期间对口邀请、接待有关中央企业;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我县重点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协调有关项目落地配套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
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有关活动期间对口邀请、接待有关中央企业;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负责与中央企业对接工作的经费保障。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合作中的融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推荐、协调、推动我县高新技术企业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活动期间对口邀请、接待有关中央企业;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
县招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与央企合作合作、招商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县与央企合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的研究;承办县政府决定的与央企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县与央企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制定园区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推荐、协调、推动园区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协调中央企业进入产业园区等相关事宜,做好跟踪服务。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