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灾情查核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2013-07-10 09:12:08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认真做好灾情查核上报工作
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7月5日-7日,我县普降大到暴雨,部分乡镇遭受大暴雨袭击。由于本次暴雨洪灾受灾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降雨强度大,给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部分农户房屋受损,灾民生活困难。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就灾情核查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搞好调查、摸清实情。
各乡镇务必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组建专班,落实专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搞好灾情核查、统计和及时上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准确。
二、规范查核,建立台账。
(一)规范查核内容。查核的重点内容:受灾人口;农、林、多经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倒塌、损坏房屋的户数和间数;各类基础设施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经济损失等。(二)规范查核标准。灾情查核的定项、定量、定损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规定,统一查核标准,确保灾情统计准确。原则上因灾损房户、倒塌的长期无人居住且无人管护的房屋不得登记为倒房户,特别是因灾倒房农户的核查登记,坚决杜绝将一户两宅其中旧房倒塌的农户、倒塌的生活附助用房、倒塌的公棚、倒塌的简易住房等登记为倒房户;严禁将无房户、拆屋建房户、危房户等登记为倒房户。(三)规范查核方法。各乡镇要组织专人专班深入灾区一线,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户户见面、现场确认、影像存档的办法,逐户逐项调查、核实、统计,确保全面、具体、准确,做到“村有名册、乡(镇)有台账”。(四)规范建立台账。通过灾情查核,各乡镇要及时收集、整理各村上报的灾情报表和相关材料,建立《因灾倒房台账》、《因灾损房台账》、《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因灾绝收户台账》和《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台账》。
三、严格程序,确保公正。
对于因灾倒房户、房屋全倒户和因灾绝收户的确认上报要严格按照“四审四公示”程序准确认定对象。即:由受灾户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民小组初审后在所在的村民组进行一榜公示;经所在村委会审核后在村公示栏进行二榜公示;经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后在乡镇公示栏进行三榜公示;经县民政和相关部门通过复查或抽查后对上报的情况进行审定,审定合格后的情况要在乡镇公示栏进行“四榜”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予以相关政策救助。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明要求,务实显效。
这次灾情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灾情查核工作。查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谎报、漏报和虚报。各乡镇要在7月15日前将《因灾倒房台账》、《因灾绝收户台账》、《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核报表》、《灾情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减灾救灾办公室(联系电话:217239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jjg05@163.com 。届时,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查核的灾情进行全面督查、复核。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