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人性化执行促和谐
2013-06-26 08:33:10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方诗苗 胡剑锋 点击:
岳西热线讯(通讯员 方诗苗 胡剑锋) 一边是因病致困的被执行人,一边是手持胜诉法律文书期待实现权利的申请执行人,面对此案法官该如何执行?
岳西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20日判决本县头陀镇方某返回岳西县英山河水电站(下简称“电站”)不当得利款67600元。因方某至今仍有5447元未予履行,申请人电站于2013年5月16日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6月4日,法院执行局方诗苗副局长一行来到头陀镇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得知方某的儿子在今年4月份患重病,现在全家均南京鼓楼医院,其子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已支付医疗费用30余万元,现日需医药费2万元以上。为了治病,家人四处借钱,债台高筑。
由于巨额的医疗费用,方某暂时失去履行能力,任何执行措施在此都失去了使用的意义。执行法官于是随即联系申请人单位的负责人王某,向其说明了方某的家庭现状,让其理解法院对此案暂时无法执行理由。王某有感于法官人性化的执法态度和对方某家庭境况的理解,当日表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放弃执行。并于6月24日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撤销申请执行的书面申请,岳西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此案执行。
一件本应中止执行的案件得以终结执行,这不但使本案在未能执结的情况下将矛盾彻底化解,也彰显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和普通公民善良纯朴的道德风尚,为社会的进步增添了和谐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