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法官调解达和谐
2014-03-04 13:57:30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傅彬 点击:
岳西热线讯(通讯员 傅彬)3月1日,星期六,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开发区人民法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顺利执结了四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12月,振岳集团下属的岳西县天润房地产公司与王某等4人订立房屋租赁协议,将该公司位于莲云振岳商城2栋101——104号四间商品门面房租赁给王某等4人。2014年1月17日,双方再次订立延期协议,约定延期至2014年2月15日,到期不再续租,王某等4人各向天润房地产公司交纳了物业押金12000元和预付房租12000元。现王某等4人未按期交出租赁门面,天润房地产公司遂起诉要求判令王某等4人交出租赁门面、赔偿迟延交出租赁门面损失。开发区法庭于2月20日立案受理后,立即通知王某等4人应诉,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通知双方于24日来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等4人在2014年3月1日前搬出所租用的原告商品门面房;原告免收王某等4人各6000元租金并返还交纳的物业押金12000元和预付房租6000元。
3月1日,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区法庭干警早早来到现场,验房、交钥匙、领取返还款,忙了整整一上午,促使双方全部履行了调解协议。该案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调解和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