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出台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意见
2013-06-26 09:21:18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韩仁忠 点击:
岳西热线讯 (通讯员 韩仁忠)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岳西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意见》。
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县修订下发的《岳西县村务公开目录》统一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提出—审查—确定—公开—听取意见—建立档案”六步法统一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时间,一般事项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全县统一村务公开日,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坚持固定性村务公开栏公开为主,会议、明白纸、公开信等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探索网络等现代媒体公开形式。
进一步落实村财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对象,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都要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明确责任主体,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要求,届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登记参加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10日前公布。因辞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原因任期未满离任的,审计结果在离任后一个月内公布;明确责任追究,对审计对象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评议活动。明确评议对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人员;规范评议程序,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开展10日前村务监督机构应将民主评议实施方案书面告知民主评议对象,并向村民公布。统一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评议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目标职责和工作业绩、廉洁履职情况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规范评议形式,民主评议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开展,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严肃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与评议对象的使用和补贴待遇等直接挂钩,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依法终止。
进一步加强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村、组干部能力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将村务公开工作列入村级组织工作目标管理内容,按照“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细化目标考核的内容,明确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要按照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的“六有”标准,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缺额的要及时补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不称职的要适时进行调整,办公经费及成员误工补贴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为村务监督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确保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