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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11:42:18 来源: 作者: 点击:
(三)资格复审
1.县广电中心岗位(岗位代码90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笔试开考比例降为2:1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1)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属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3)属现任村两委干部的,需提供当选村两委成员的批复文件或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在聘“大学生回归工程人员”的,需提供与所在乡镇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县广电中心岗位(岗位代码901)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法进行,测试内容为模拟主持、模拟试播、才艺展示和主持的影像资料演示(DVD光盘或U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单独进行,具体面试工作事宜另行公告。
(2)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每人须缴纳面试费80元。
(五)总成绩合成
县广电中心岗位(岗位代码90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其它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工作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和是否有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
(八)选岗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选岗和聘用手续。
1.选岗
乡镇财政所岗位(岗位代码202)、乡镇国土所岗位(岗位代码303-306)、乡镇卫生院岗位(岗位代码810)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然后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确认。
2.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卫生类岗位(801-810)聘用人员中未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再续聘。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岳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岳西县人民政府网和岳西网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岳西县人社局 0556-2188052
监督举报电话:岳西县纪检监察机关 0556-217345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见《2017年度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岳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http://www.ahyx.cc/uploadfile/2017/1214/201712141145352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