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评标准
2015-01-22 11:57:45 来源:岳西政府网 作者: 点击:
前 言
为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和人民群众需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岳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岳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时斌、崔亚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窗口考评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窗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评对象、考评内容及方法、考评结果运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岳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评工作。
2 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窗口及工作人员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
——日常考核由中心督查科负责。
3 考评对象
县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
4 考评内容及方法
4.1 月度考评
4.1.1 窗口月度考评实行基本得分与加分、扣分相结合,由督查科按月进行量化评分,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在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内公布。
4.1.2 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得分之和除以窗口人数,即为该窗口月度考评基本得分。
4.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窗口,在基本得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加分可重复计算:
——窗口主动开展或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加5分;
——窗口收到表扬信、锦旗等,每件次分别加1分;
——窗口被国家、省、市、县级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窗口代表中心参加国家、省、市、县比赛获奖,每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窗口被国家、省、市、县表彰的,每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4.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窗口给予扣分,扣分可重复计算:
——服务对象对窗口在有关征询意见或意见簿中提出具体批评意见并查实的,每次扣2分;
——窗口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按国家、省、市、县级每次分别扣10分、8分、6分、4分;
——窗口发生有效投诉且影响较为恶劣的,每次扣5-10分。
4.2 季度考评
窗口本季度内月度考核得分之和,即为该窗口本季度考核得分。
4.3 年度考评
窗口全年月度考核得分之和,即为该窗口年度考核得分。
5 考评结果运用
5.1 窗口月度考评结果按月在中心内网公布。
5.2 窗口季度考评结果做为季度红旗窗口的评选主要依据。
5.3 窗口年度考评结果做为年度先进窗口的评选主要依据,考评得分以一定的比例计入窗口单位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