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3-07-09 09:34:43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庆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节能责任目标安排的通知》(安节能办[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3年度节能责任目标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责任目标安排
(一)市政府确定我县“十二五”时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降低16%,2013年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以上。
(二)工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商业、旅游、农林牧渔水利等行业以及行政机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1]76号)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能耗下降目标要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职尽责,强化领导,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确保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节能工作职责,每年年初制定节能工作计划,年终要对节能工作进行总结,报送县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请各单位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节能工作联络员,于7月30日前报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革委综合科,联系电话:2186725),以便及时向县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节能工作及能耗统计等相关信息。
节能减排工作将纳入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