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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溪一农民立遗嘱捐赠遗体

2013-12-19 14:21:43     来源:    作者:     点击:



12月18日,岳西县冶溪镇金盆村农民刘焱华,在其家里向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递交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完成了捐献遗体申请登记,他成为该镇申请捐献遗体第一人。

刘焱华,46岁,系冶溪镇金盆村农民,因患强直性脊柱炎,十几年来,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祸不单行,自己患病期间,妻子外出务工,2000年在泉州的一次车祸中死亡,丢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多病的丈夫和高龄的婆婆。

妻子去世后,刘焱华身体每况愈下,如今靠举双拐行走,不能独立生活,跟年近90的母亲在一起,女儿已嫁到外地,儿子长年在外务工,刘焱华的生活一直得到了社会和政府多方面的关照,为了回报社会,去年开始萌生捐献遗体的念头,认为自己不能再为社会做出其他贡献,要求无偿捐赠遗体,供医学科研之用,捐赠所有器官,以帮助社会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刘焱华于去年开始,先后多次与省市县红十字会电话联系,咨询捐献遗体相关申报程序, 12月18日,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带着相关材料,上门为其办理了捐献手续,刘焱华在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立下了志愿捐献遗体的遗嘱,根据相关规定,还需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然而儿女均不在身边,无法到场签字。但他两个儿女和88岁的母亲也支持和尊重他的选择,表示理解他的做法,也尊重他的决定,毕竟捐献遗体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至此,其申请登记相关手续已办妥。

刘焱华在遗嘱中写道:“因本人长期患病,在电视上看到有人遗体无偿捐献能救治很多人,本人也长期受到政府和领导大力关护,我无以回报社会,也经儿女们同意,在我死后,无偿捐献全身遗体,供医学科研和需要救助的人使用。”

他的这一善举是对社会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能使更多人死而复生的希望,给更多的家庭带来欢乐,使不见天日的盲人朋友重见光明。

据受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委托,办理相关手续的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鲁年生介绍说,刘焱华同志多次打电话给我们红十字会,要求捐献遗体,这种想法很好,人死后也没有什么灵魂,只剩下一个躯壳,他愿意把遗体捐献出来,供医学科研之用,还有些器官可以救活一些人,比如眼角膜、肾脏等器官能用的尽量利用,这种想法很好,精神很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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