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县经信委、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温泉开发区等单位组成考核小组,于2015年5月18日开始,对24家工业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了为期2天的实地考核确认。现将考核情况(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7月3日至7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任何异议,请向县监察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2173450
2015年7月3日
关于2014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考核及审查意见
根据中共岳西县委《关于印发〈岳西县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3]14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西县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办[2013]33号)、中共岳西县委、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又好又快发展生态工业促进开发区建设的决定》(岳发[2012]30号)、县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2012]18号)、《关于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翻番的实施意见》(岳发[2010]12号)、《岳西县工业企业技改重大设备投资奖励办法》等文件,县经信委、财政局于2015年2月28日下发了《关于申报2014年度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对2014年度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进行了布置。申报截止日,申请企业24家。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温泉开发区抽出7人组成考核小组,于2015年5月18日开始对24家工业企业各类扶持资金申报情况进行了为期2天的实地考核确认。在考核过程中,我们采取了看实物、看原件、看台帐、看支出原始凭证等方式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确认,现将考核确认情况及拟补助计算方法汇报如下:
一、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类
1、骨干企业实现税收目标奖:无企业申请,此项空缺。
2、规模企业中上年入库税金20万元以上且当年新增20万元的企业:按照国税新增部分的25%加上地税新增全部的10%予以奖励,计15户,拟补助45.37万元。
3、翻番企业:空缺。
4、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新增贷款贴息:列入全县一、二、三类骨干工业企业和重点支持的成长型企业,税收增幅超过20%以上,给予新增贷款利息60%补助(不超过当年企业税收增幅的县级所得部分),一、二、三类骨干企业最高贴息贷款额500万元,成长型企业最高贴息贷款额200万元。审核中,税收以财政局提供的数字为准,新增贷款以申请期末贷款余额减去上年末贷款余额取得,新增贷款利息以贷出的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计息,若有多笔贷款按利息就高不就低计算,利率按贷款借据利率计算。共计1户企业申请,按照市工业奖补已审核新增贷款利息额给予10%补差,拟补助0.356万元。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类
1、工业技改重大设备投资:根据岳政[2011]26号《关于印发岳西县工业企业技改重大设备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对单台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生产设备,按20万元-49万元/台,奖励4%;50万元-99万元/台,奖励5%;100万元-300万元/台,奖励6%;300万元以上/台,奖励7%,所有进口设备加补2%的标准,有1户企业2台设备符合补助,拟补助1.71万元。
2、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确认数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达到50%以上)的竣工投产纳税项目给予投资额的1%予以补助,有1户申请,经核查,该企业是支持我县汽配企业产业链延伸而新上的项目,前期对其环评服务费给予补助,拟补助14万元。
三、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1、工业展会:对政府组织的企业工业展会,政府和上级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工业展会,展位费按30%,参展费用按50%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计算补助。7户拟补助11.04万元。
2、宣传费:对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高速广告等费用按宣传费、广告费的5%补助,3户计1.54万元。
3、品牌建设:4户企业,中国驰名商标1个,补差额奖励14万元,省名牌产品1个计5万元,追补省企业技术中心2个县级兑现部分计32万元,共计51万元。
4、服务平台建设:汽配企业合肥展厅1项4万元;20户规模企业信息化办公平台奖励0.12万元/户,计2.4万元,共计6.4万元。
四、支持企业人才引进
对年工资额达到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企业税收比上年增长30%以上并在岳西工作10个月以上的人才给予引进人员工资的10%和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之和的奖励。3户3人,拟奖励7.47万元。
五、县政府批准的工业发展基金支出相关费用
1、规模工业企业目标管理及全县中小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拟补助10万元。
2、岳西县创建企业安全标准化奖励12户计24万元。
3、汽配协会江汽团拜相关经费补助15万元。
4、恒力公司税收返还:根据县政府(2013)16号会议纪要第六条:因用电结算对象的调整造成恒力公司税收增长地方所得部分,县政府按80%给予恒力公司奖励。恒力公司据此申请并经核实,该公司1-12月实际用电量为53081920千瓦时,实付电费2119.1608万元。按政府核定电价计算,网电电费额992.6697万元,增值税额为168.76万元;水电电费额为1035.57902万元,增值税额为176.05万元。网电和水电增值税额合计344.81万元,留成部分的80%为68.96万元,拟奖励68.96万元。
5、迅启公司税收奖励:根据县政府岳政秘[2014]118号第2条:迅启公司生产暂时搬离岳西,总部仍在岳西,同意按市县“总部经济”有关规定支持该公司发展。2014年税收总额为263.09万元,按2014年起不低于200万元,给予税收总额地方所得部分的50%奖励计算,拟补助52.98万元
根据以上各项计算,一至四类属2014年度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拟补助总额为138.90万元;第五类属承担县政府批准的工业发展基金支出相关费用,小计170.94万元;2014年实际拟补助额为309.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