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04-09 10:32:25 来源:岳西热线-岳西周刊 作者:领导小组 点击: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西就业网、岳西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活动。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法律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和Office(Wold、Excel)办公软件、网络应用等办公自动化基础知识,重点考察判断推理、语言文字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及法律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见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西就业网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下列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
1、根据实际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入围人选:(1)法律本科毕业生;(2)大学生村官;(3)学历高者。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体检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的色盲、皮肤病、文身等有关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有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等方面的情况。
3、在招聘过程中,凡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岳西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与岳西县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二年期劳动合同,派遣至岳西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