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
2013-09-23 23:28:36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发改办〔2013〕18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县项目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不断优化和改进,进一步增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了政府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但是,在项目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项目单位对审批程序不够清晰等客观情况。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有效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与县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协商一致,现将县级投资主管部门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一)立项阶段
1、项目单位提出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以及符合规定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文本(二份);
2、项目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县发改委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于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3、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准其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项目单位凭项目立项批复,分别到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以及项目涉及的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2、项目单位出具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五份以上,专家评审用);
3、提供资金落实证明;
4、县发改委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初步设计阶段
1、项目单位出具要求批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文件;
2、初步设计文本(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设计机构编制);
3、项目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
4、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准其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企业要求核准项目的请示文件,并附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二份);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2、企业分别向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以及项目涉及的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3、项目资本金证明(非债务资金);
4、根据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5、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发改委出具核准批复文件。
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企业提供要求备案的申请文件,并附符合规定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文本(二份)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2、县发改委分别征求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
四、实行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
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行“主办牵头、转递相关、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办法。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项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联合审批。
附:1、
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
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流程图
3、
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流程图
岳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