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政府通告
2013-08-27 10:05:39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规范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城市文明创建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有效解决我县城区三轮车等非法载客车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开展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发展城区公共交通工作,将全面取缔城区范围内各类非法营运载客车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规范有序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载客车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无证非法营运载客车辆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县政府的决定,无条件主动退出客运市场。
(二)整治乱停乱放车辆
加大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力度,严禁车辆在街道和人行道乱停乱放。
三、联合行动、集中整治
为认真做好本次整治工作,将从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联合行动、集中整治,对违法经营者和乱停乱放车辆将按照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扣车、罚款等处罚。
四、建设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市场
开通我县的公交、出租车是广大市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年的呼吁和期盼,我县一期开通3条公交客运线路,即“101路城关—莲云、102路城关—温泉、103路城关—响肠线”;依法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组建2家出租车公司,首批投放出租车 100辆。
五、严明法纪、依法惩处
对于在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发展城区公共交通工作过程中妨碍和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聚众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