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20-05-19 09:25:40 来源: 作者: 点击:
县内各企业负责人:
您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要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了总体部署和系统安排,要求2020年前完成所有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环境保护部随即出台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作了具体规定。排污许可制度即将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基础制度,其衔接了环评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实施此项制度旨在减少企业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环境管理效能。
今后,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唯一的行政许可,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依据,企业务必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信息公开”。在规定期限内实事求是申领排污许可证不仅是企业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在排污许可工作中,企业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一是企业自行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依证自主管理排污行为的责任,三是通过自行或委托开展监测、建立排污台账、按期报告持证排污情况等自证守法的责任,四是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五是当产排污情况等发生变更时或许可证到期应自行申请变更或延期的责任。
这里,特别请您注意,务必百忙中抽出时间,仔细阅读您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尤其是承诺书的内容,您的申报材料和承诺书内容是生态环境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及监督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衷心期盼您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给予更多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与您携手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祝愿各企业单位蒸蒸日上、兴旺发达!
安庆市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