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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9 16:26:17 来源:岳西热线--岳西周刊 作者:吴奇 点击:
岳西热线讯(岳西周刊记者 吴奇)5月13日,有群众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岳西县中关镇秋千村刘某、韩某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河沟,污染村民饮用水。接到该转办单后,岳西县高度重视,责令县农委、环保局、中关镇立即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经现场调查,刘某的养猪场未发现污水外排。韩某的养猪场污水外渗到附近的茶叶地和小河内,流入花屋组小河,县环境监测人员在其排污口采取了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指标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
据了解,在收到中央环保督查信访交办件之前,针对两家养猪场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县环保局已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于5月30日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针对刘某的养猪场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县环保局决定处以罚款1万元,已经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韩某的养猪场通过渗坑排放污水的行为,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5月17日,县公安局对该养猪场现场负责人韩某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近日,相关单位联合到现场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经查,两家养猪场均无污水外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