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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2017-04-06 15:40:03     来源:岳西热线——岳西周刊    作者:     点击:

    岳西热线讯(通讯员 闵浩峰 金宏涛)3月31日,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亦不报告公司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司法拘留15日,并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申请执行人岳西县立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县经济开发区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经调查,被执行人一直在正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亦不报告公司财产状况。故依法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据悉,县法院于4月份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即将在新闻媒体发布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第一批失信单位限制高消费令,重点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一步加大涉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巩固金融环境整治成果。

(编辑: 徐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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