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
2015-05-04 17:36:02 来源:岳西热线-岳西周刊社 作者:彭婷 韩振球 韩晓将 点击:
岳西热线讯 (岳西周刊记者 彭婷 岳西网记者 韩振球 通讯员 韩晓将)“五一”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4日上午9点50分,当事人张某某来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不到十分钟,该案成功立案。这是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一起诉讼案件。据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东升介绍,当日上午,该院已成功立案20起。
立案登记制的案件受理方式包括:第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第二,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第三,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法院应当先行立案。第四,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第五,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
为全面做好立案登记制工作,县法院积极行动,加大宣传,主动作为。在法院展示窗张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有序引导当事人进行登记立案。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到立案登记现场,督促指导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