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开审理失火案
2015-01-29 10:41:50 来源:岳西热线--岳西周刊社 作者:吴奇 韩晓将 点击:
岳西热线讯(岳西周刊社记者 吴奇 通讯员 韩晓将)1月28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当庭宣判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该院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审全程,安庆电视台、岳西电视台记者现场拍摄、制作专题节目并将及时播放,以案说法,为年前森林防火营造浓厚氛围。
是日庭审,审判人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展开的抗辩意见,引导双方充分发表对相关证据的举证质证意见,查明王某在2014年1月24日祭奠亲人时,点燃香纸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8.9公顷。县法院认为王某过失造成森林火灾,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失火罪,综合王某到案后虽部分供述犯罪事实,但当庭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等情节,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近年来,岳西法院利用电视、微博等媒体直播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危险驾驶、森林失火、民间借贷、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件,取得良好的“以案说法”效果,有力促进法治岳西、平安岳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