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力度
2013-05-07 12:29:05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近日县政府出台专题文件,明确规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的九个方面的招标投标活动,都必须统一纳入全县招标投标市场集中监督管理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含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以工代赈、扶贫等政策性资金项目,房屋、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文化、公路、市政、园林、信息、装饰装修、供电、供水、管线敷设等领域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
(2)涉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或者政策性融资的项目,采用BT、BOT投资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3)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医疗器械采购,重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等采购项目;
(4)商品房开发、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的出让;
(5)国有和集体产权、股权转让,政府特许经营权(如户外广告设置权、交通线路营运权、出租车经营权、加油站经营权、大型文体会展活动的冠名权等)出让或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拍卖,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
(6)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经营管理权出让,非经营性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项目(含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7)规划编制以及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拍卖代理、审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选定;
(8)社会单位委托的交易事项;
(9)其他依法必须采取招标等市场化配置方式的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等。
凡达到相应规模标准的,都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集中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规范运作,统一监督管理。对依照规定应依法进行市场化配置而不实行的或以其他方式规避监管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