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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7 11:20:37 来源: 作者: 点击:
项目编号:YXZC2012-05-03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12年5月25日15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包括安装调试和交付后按国家规定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2、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环保和安全标准;具备生产商销售代理授权、具备国家要求从事该行业的经营许可资质等。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物款总额的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付清。 6、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采购人:岳西县地税局;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56-2172341 手机:18905568001 8、项目名称:岳西县地税局蓄电池采购 二、货物需求:
交货地点:岳西县公安局。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交货。 备注: 1、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任意响应其中的每个项目。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6-2177907 传真:0556-2177907 详细地址: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邮箱:zcy2183661@163.com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岳西县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岳西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 联系人:王敏 电话:0556—2188090 岳西县地税局 岳西县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2年 5月17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YXZC2012-05-03 岳西县政府采购分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3、我公司了解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产品的详细说明的彩页)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日 |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采购人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响应情况 | ||
技术参数 说明 | 数量 | 技术参数 说明 | 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