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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9 13:23:41 来源: 作者: 点击:
岳招管[2012]1号
关于印发岳西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投标企业
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会员、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第41号令)的有关规定,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岳西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投标企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审计局、公安局、城投公司,李昌群常务副县长、汪久清书记
岳西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投标企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公共资源项目的网上交易,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41号令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标企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是指在岳西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设的交易平台参加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交易活动,按本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工程类、服务类投标申请人以及货物供应商。
第三条 中心负责会员的申请受理、资格核验等日常管理工作。参加中心组织开展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交易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会员资格。
第四条 会员按照期限分年度会员与临时会员。
年度会员采用集中办理的方式,根据其资质、资格等条件可按规定参加当年度的相应项目交易活动。非年度会员的潜在投标人如愿参加中心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符合投标条件,可按交易标的为单位单次办理临时会员资格。临时会员可一次性参与相应项目的交易,项目成交后临时会员资格自动失效。
第五条 年度会员申办程序:
(一)在规定的申请时段内,登录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域名:http://www.yuexizw.gov.cn/zb),注册帐号并登录系统。
(二)根据系统要求,录入企业相关信息。
(三)网上提交审核。
(四)网上下载并填写《会员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代理人携带下列材料到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会员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近年度财务报表,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岳西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行业许可证件原件、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
6、县内企业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县外企业提供派驻本地分公司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交证明;
7、 办公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系自有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房产系租赁的,应提交房产租赁合同),县外企业办公场所须在县城规划区内;
8、其他法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提供两份,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不予退还。
(六)中心将逐一对申请人进行资料核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确认后在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将发放会员入库通知单,并正式启用相应帐号,开通网上招投标功能。
第六条 临时会员申办程序:
(一)在交易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域名:http://www.yuexizw.gov.cn/zb),注册帐号并登录系统。
(二)根据系统要求,录入企业相关信息。
(三)网上提交审核。
(四)网上下载并填写《会员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下列材料到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会员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近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行业许可证件原件、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和社保缴交证明;
6、其他法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提供两份,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不予退还。
(六)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料现场进行核查确认。
(七)交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交纳标准: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交纳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项目交纳3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之间的项目交纳40万元,以此类推。诚信保证金不能冲抵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其管理退还方式与投标保证金相同。
(八)通过核查且诚信保证金交纳到位的潜在投标人,即可取得临时会员资格,中心将发放临时会员账号,开通网上招投标功能。
第七条 会员实行分类登记。
会员按照工程、货物、服务的经营类别,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类别许可范围内,参加相应类别的项目交易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会员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年度会员按年度每年集中申请核验一次,年度内有效。临时会员按项目逐次申请,单次有效。年度会员在有效年度内可以申请退出会员库,退出后该企业在年度内不得申请临时会员资格,且在下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年度会员资格。
第九条 对施工、服务类会员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师、招标员等)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作为其注册企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第十条 为加强交易管理,提高交易效率,中心在会员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对年度会员实行交易员与交易卡制。
交易员是指会员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会员专门负责在中心参加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活动的人员。每类会员的交易员数量一般不超过二人。县外企业会员一般应由岳西分公司负责人或本公司专门从事招投标的工作人员担任。
交易卡是指由中心发放,表明会员及交易员身份的证件。交易员与交易卡一一对应,交易员凭卡参加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
第十一条 交易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招投标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或岳西分公司负责人。
第十二条 交易员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到中心办理:
(一)交易员申请表(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交易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第十三条 年度会员参与中心的各类项目交易活动包括报名、质疑、投诉和参加开标、接受质疑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交易员参加。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与。
第十四条 年度会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15日内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登记变更: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交易员变更;
(二)注册地址、营业场所变更;
(三)注册资金变更;
(四)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变化;
(五)业绩变化情况;
(六)其他应向中心报告的事项。
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被记取不良行为记录以及被限制投标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 年度会员在会员有效期限内交易员有更换的,须提交原交易卡,同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六条 会员应保证申报和提交数据、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十七条 会员应妥善保管交易卡、帐号和密码,对利用交易卡和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发生事件自行承担责任。若有遗失,应及时向中心挂失,申请补办。
第十八条 年度会员退出应到中心办理退出手续,交还会员交易卡。
第十九条 中心将按照日常监管服务、标后监管记录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机关提供的信息,对会员的诚信建设实施量化管理,进行不良行为扣分登记与公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采用计分制(具体见附件2)。会员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扣分记录在1年内合计达到20分不足30分的,立即暂停其6个月的会员交易资格;1年内扣分合计达到30分及以上者,取消其年度内交易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会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提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岳西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