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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19-12-29 09:45:44 来源:主簿镇余畈村 作者: 点击:
为贯彻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岳西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切实做好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在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一、燃放烟花爆竹危害严重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噪声和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县城环境,破坏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且容易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还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因此,烟花爆竹禁限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移风易俗,遵守禁限放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环境。
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禁限放区域东至城东大桥,南至石桥村委会,西至汽车站,北至汪氏宗祠,涉及天堂镇所辖9个村(居),约11平方公里。在禁限放区域内,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元宵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不放或者少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处罚
在禁燃时间和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前向服务对象告知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不提前告知、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不举报的,由城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不听引导、不听劝阻,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够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有奖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监督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经确认为有效举报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各位居民,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做好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共同为营造洁净、安宁、和谐的公共环境而努力!
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