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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00:12:46 来源:主簿镇余畈村 作者: 点击:
2019年11月3日教育局专班到余畈村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召开森林防火座谈会。会上,专班详细听取我村近期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余畈村山场面积广泛,由于长期久旱无雨,林木干燥,防火形势很是严峻,各包片村干落实包保措施,设立了防火瞭望台,成立了巡逻小组,加强了巡查密度,重点关注对痴、呆、聋、哑、傻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并同其亲属第一监护人签订责任承诺书,各责任人熟知“一拖五”防火应急队员联系方式,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第5、6号文件精神。
一、在林区范围内,严禁一切室外用火。
二、对在林区吸烟的,一律处以3000元罚款。
三、对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烧火粪,烧田、地塝等)用火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处以50000元或3000元罚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上述野外用火行为,由监护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对野外焚烧秸秆行为,按照“三个一律”进行处罚。
五、野外上山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逮捕。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人群监护以村为主,组为基础,实行联户联防;落实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所有监护人要签订承诺书,确保被监护人不在室外用火、玩火。
七、所有特殊人员要落实一对一监护,监护人要能随时掌握其状态,防止其室外用火。
八、所有学校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会同监护人一起落实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