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19-06-20 11:14:14 来源: 作者: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子女“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客观、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城区居民子女就学问题。
二、学区范围
根据天堂镇人民政府、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天堂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文件精神,户籍、房产在城南、城东、城北三社区中原居委会所辖区域以及户籍、房产在城南社区大屋、老屋、花屋、后畈四组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不接收201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四、报名条件的认定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认定为我校学区。对学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5月31日前。
(二)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我校招生对象:
1.适龄儿童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在我校学区的。
2.适龄儿童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校学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校学区并实际居住的。
3.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在我校学区内居住)落户,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均无房产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近一年内从未迁移过的(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户口挂靠其他亲戚处的不予认可。
4.在本校学区内已入住新购商品房(2019年5月31日前)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但已实际居住的(以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原件、近两个月水、电费发票为凭证)。
5.购买本学区小产权房的(提供2019年5月31日前的购房合同;规划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中一项;镇、社区两级证明以及5月份以前购买者本人为户名的3个月水、电费发票)。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到相关单位核查。
6.在本学区自建住房未办房产证的(需出具规划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中一项,并有镇、村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5月份以前3个月水、电费发票。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到相关单位核查。
7.在本学区因招考录用或工作调动人员子女(①需提供招考或调动原始文件原件、②工资卡、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之一);本学区内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需提供县政府相关证明材料)。
8.根据国家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严控大班额,规范办学行为,在学校的学生容纳量有限的实际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若划片招生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就业年限及片区距离适量接纳。
条件说明: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学区就业、有生产经营房舍、门面并实际居住的(必须提供:本人从事经营的印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环卫所收取的环卫费发票;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无房产证明。有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的也可作为相应佐证材料)。一店多个营业执照,不认可;有营业执照,未营业,不认可。
注:从明年起将逐步扩大营业年限等方面要求,2021年完全取消非住宅用户入学依据。
(三)特别说明:
1.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2.在招生过程中,一旦出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资格,不再录取。举报电话:2173834
五、招生名额:270名,报满为止。
六、报名时间:8月25日至8月27日,过期不予报名。
七、报名须知:
届时请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到相关窗口报名: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学校派专人到派出所核查。
2.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学校派专人到房产局核查。
3.孩子出生证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相关规费发票。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到发证机关核查。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岳西县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