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天堂路中段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搬迁工作)的通告
2016-08-13 15:21:46 来源:住建 作者: 点击:
为改善县城中心城区的停车条件,提升县城品位和形象,现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天堂路中段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堂路中段公共停车场
二、实施范围:见规划图
三、组织实施单位:岳西县天堂路中段公共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
四、搬迁期限:
(一)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办公用房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日内搬迁完毕;
(二)通过租赁方式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取得房屋使用权的相关主体,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搬迁完毕。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拟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或进行装饰、装修;
(二)擅自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擅自转租、借用房屋等以非法手段获取搬迁补偿费用、增加搬迁成本的行为。
六、对违反本通告第五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调查处理。
七、本项目范围内的搬迁对象,如对本通告有异议,应当自发布之日起60
日内向安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停止本通告实施。
特此通告
附:天堂路中段公共停车场规划边界图
岳西县人民政府
2016
年8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