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代赈[2013]208号 签发人:吴代庆
关于编报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圆满完成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岳西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组织各地开展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乡镇上报的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是我委编制上报全县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基础支撑和主要依据。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扣“四个示范县”建设,精心谋划、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认真编制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基本内容包括本年度以工代赈的资金规模、安排原则、建设内容、工程效益及项目汇总表等。
二、项目类型
以工代赈投入重点建设与贫困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密切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县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以及按照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建设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分为财政预算内、国债示范、片区综合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四大类。财政预算内与国债示范项目为单项工程,片区综合开发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由多个单项工程组合而成的综合整治工程。
片区综合开发是在集中连片的2—3个村内围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特色产业规模发展而进行的综合整治,由以工代赈县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等单项工程与县内整合、配套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生活在自然环境恶劣地方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乡镇集镇区或中心村庄,通过对移民建房进行补助,安排迁入地饮水、道路、能源等基础生活设施,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以及农田水利等基本生产设施,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解决移民的生存问题;同时通过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劳动力培训,解决移民的发展问题。因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而搬迁的,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范畴。
三、建设重点
我县以工代赈建设以县乡村道路为重点(主要包括中心村庄道路、乡镇际公路、县际断头公路、重要的旅游公路及具有控制性的独立桥梁),小型农田水利次之
(主要包括重要防洪堤坝及堰渠)。
四、项目选择
1、坚持“两个优先”。 坚持优先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坚持优先解决基础条件相对滞后的乡镇、村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2、突出扶贫效益。挑选与解决群众温饱和脱贫致富密切相关、带动面广、扶贫效益显著的项目。
五、投资规模
每个财政预算内项目以工代赈投资原则上在30—100万元;每个国债示范项目以工代赈投资一般在250万元左右;每个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以工代赈投资一般在500万元左右,另需县内通过整合各项支农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及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投资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国家按搬迁人数进行补助,标准为6000元/人。
六、相关要求
1、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要按规范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工程提要、建设地点、项目区基本情况、建设依据和理由、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明细工程量、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建设时间和建设进度、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设用地等外部条件落实情况、建设管理和后期管理养护措施、预期效益、结论和建议、按要求测定项目的GPS空间定位数据(北京五四座标)以及必要的项目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和主体工程设计图等附件。
2、建设标准。县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标准分别为公路四级、V等小(二)型。
3、项目规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资金规模,同时考虑安排以工代赈投资的规模、整合资金的可靠性及配套资金筹集能力,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大小。配套资金按以工代赈资金30%计算。
4、项目个数。各地编报财政预算内项目2个,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编报国债示范、片区综合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各1个。
5、项目承诺。各乡镇必须就筹措配套资金及整合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环境、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按时完工等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6、报送时间。2014年1月20日前,各乡镇政府将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以正式文件(附项目建设书及各个项目申报承诺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我委农经科。逾期未报的,我委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安排2015年以工代赈项目。
七、其他事项
在收到各乡镇报送的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文件后,我委首先审查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初步评估论证各项目可行性,视情适时组织专人赴实地调研项目必要性。全县2015年以工代赈项目筛选安排与各乡镇本次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申报和近年来以工代赈工程实施、项目公示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等情况挂钩。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监管到位、施工环境好、工程进度快、工程效益明显、群众满意的乡镇,在申报项目计划时给予倾斜;对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实施组织不力、工程没有按时完成、群众不积极支持的乡镇,酌情减少甚至不予安排以工代赈项目。
联系人:刘建华,电话:0556—2186726
邮箱:
1902491746@qq.com
2013年11月12日
抄报: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
项目申报承诺函样式
——乡(镇)——项目申报承诺函
县发改委:
我乡(镇)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申报——工程为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项目。根据县发改委《关于编报2015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发改代赈[2013]号)精神,——乡(镇)人民政府承诺在县下达项目计划前做好该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用地等开工条件,落实由我乡(镇)负责的配套资金,落实整合资金的筹措渠道;县下达项目计划后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管,确保建设环境、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专此承诺。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