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登记、咨询及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16日下午5:00止。请有意者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和100元的报名费用(若转帐以入帐为准),到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岳西县粮食局一楼)办理手续。
竞 买 人 须 知
一、本场竞卖会以竞品现状为准,本所和委托方不作任何品质担保,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竞品,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一经应价,即承认竞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所和委托方对竞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竞卖会竞卖方式为增价形式的无声竞卖和有声竞卖,即先由竞卖师报出起拍价,然后由竞买人只举号牌不报价,即表示按照一个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人也可跳叫,即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叫价。如有两个竞买人同时应价,则由竞卖师再按此价进行增价竞卖。
三、竞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有义务向我所支付5%竞卖手续费(最低不低于500元/辆,最高不高于3000元/辆),买受人应于当日内将成交价和手续费全额汇入指定帐户,如不能按期支付,本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确认书》),并另行处理竞品。
四、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竞卖成交后,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定金,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竞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竞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竞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卖标的再行竞卖,竞卖标的再行竞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交纳的手续费,再行竞卖低于原竞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竞买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他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自制的号牌应价。竞买人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应价,造成后果由转让者负责。
六、参加竞买人签订此须知即表明认可以上内容。买受人如对我所的竞卖程序存在异议,应在竞卖日后七日内提出,否则,我所不予受理。
七、因竞卖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竞卖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有异于以上规定时,应予当场竞卖会《特别说明》为准,《特别说明》效力高于以上内容。
竞买人签章: 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7月18日
车辆竞卖会特别说明
一、本次竞卖会中,竞卖标的为13部小车。
二、本次竞卖会中,竞品均以竞品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询问竞品,我所和委托方不做任何品质担保。
三、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成交价 5%的比例缴纳竞卖手续费(最低不低于500元/辆,最高不高于3000元/辆)。
- 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当日内将成交价和手续费全额汇入指定帐户。
五、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价中不含现车辆购买的保险费,买受人需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原保险退回车辆原单位(强制险随车过户给买受人)。
六、本次竞卖会中,竞品竞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竞卖价款及竞卖手续费后,委托方5个工作日内派出人员与买受人一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公安局和法院委托处置4部警用车辆由公安局和法院统一具体安排时间过户),过户前车辆由委托方安排人员驾驶,过户后将竞品交付买受人。过户时所有的费用(不含交通违章罚款)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次竞卖会中,所有警用车竞卖成交后,车辆需改漆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改漆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在此说明上签章后,即表明认可以上内容。
竞买人(签章) 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