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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0:18:23 来源:岳西网 作者: 点击: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杜绝违规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完善农村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市、县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天堂镇义务教育办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学思想,依据义务教育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突出义务教育均衡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能上学、上好学”需求,客观、公平、公正地解决好城区居民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就学问题。
二、招生对象
1.初中:招收天堂镇小学及毛尖山乡合林村、王畈村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天堂镇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招收学区内儿童,但各校不得招收201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跨责任区儿童不予招收。
三、招生办法
(一)初中招生
1.由天堂中心学校按天堂镇人民政府和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天堂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天政字〔2019〕45号)统一组织招生,于8月15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每一位小学毕业生。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23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线上报名登记与线下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招生流程。所有小学毕业生家长应根据录取学校8月10日前发布的线上报名登记指南,于8月20日至23日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学校进行审核;思源实验学校、天堂初中按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注册。两所初中不得跨责任区组织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招收无《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二)小学招生
1.镇内各小学按天堂镇人民政府和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天堂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天政字[2019]45号)自主组织招生。各小学应无条件优先接收各责任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跨责任区招生。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23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线上报名登记与线下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招生流程。
(1)线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各校发布适龄儿童线上报名登记指南,提醒家长提前在“皖事通”APP进行注册和个人实名认证;8月20日至21日,学校开放线上报名系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皖事通——岳西县中小学入学登记系统”进行报名登记;8月22日至23日各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条件及详细操作方法见各校线上报名登记指南)。
(2)线下现场报名。8月25日至27日,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因各种原因不能线上报名登记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到相应的学校进行线下现场报名,招生学校现场校验、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具体报名时间及批次见各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3.各小学责任区的认定
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同时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地址一致,认定为相应小学责任区。责任区内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地产证)的发证时间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应小学责任区:
(1)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但其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地址为准)在相应小学责任区的。
(2)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孩子户口随另一方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并实际居住的。
(3)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内居住)落户,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管部门开具的父母双方均无房产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提供2023年2—4月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
(4)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内已入住新购商品住房暂未办理不动产证、户口未迁入的,须出具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和2023年2—4月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
(5)购买相应小学责任区内他人自建房的,须出具购房合同、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之二,2023年2—4月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到相关单位核查。
(6)在相应的小学责任区内自建住房未办不动产证的,需出具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中之一,2023年2—4月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同时招生学校组织人员对自建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并到相关单位核查。
(7)租住公有住房人员须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按公租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8)房屋拆迁户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9)招考录用或工作调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具有正式编制的人员,因暂未购房等原因,其子女可到相应责任区学校就读(需提供招考或调动原始文件、工资卡原件、无房证明、住房公积金证明及社保证明)。
(10)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可到相应责任区学校就读(需提供县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11)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基〔2020〕75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公安系统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执行。以上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材料均需经各驻宜部队政治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审核并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我县出台的有关优待办法按政策、依流程执行。
(1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城区房产,2023年2月28日前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就业,有生产经营房舍、门面并实际居住的(须提供本人从事经营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环卫所等单位的规费发票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其父母无房产证明)。一店多个营业执照不认可;有营业执照未营业不认可。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到发证机关核查。
不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天堂镇小学招生责任对象。
4.特别说明
(1)家长根据报名条件所提供的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线上报名上传的证件、材料以及现场报名提交的证件、材料,学校都将安排专人到相关部门核实或进行实地核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学区内新开发楼盘须报经县政府同意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住户适龄儿童方能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3)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相应学区入学依据。
(4)其他小学不得招收东山校区的适龄儿童。
5.各小学分类、分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天堂镇户籍、房产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购房(购商品房、小产权房、自建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符合条件的,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则按出生日期排序,招收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天堂镇户籍、房产在本学区内的儿童;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儿童;符合条件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
四、招生指导计划
初中:计1200名
天堂初中:600名;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600名。
小学:计1080名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405名;
中洲小学:405名;
东山校区:90名;
狮形小学:90名;
前冲小学:90名。
五、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日程安排
线上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8月20日—23日
线下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27日。
日程安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六、幼儿园招生参照该方案执行。
附件:1.天堂中心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770065
2.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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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
附件2
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