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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2020-09-10 09:42:13     来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传攀 江春     点击:

  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自2020年7月1日起,岳西县再次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上年度的585元/人月提高至628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82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55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
  新标准实施后,对农村低保中整户施保对象,实行“差额补助+分类增发”补助模式,其中,差额补助标准分别为A类410元/人月、B类320元/人月、C类280元/人月,符合增发低保金政策的,按家庭所保障类别分别按月给予30%、20%增发低保资金;对因重病重残单独纳入低保的,A、B、C三类对象分别按460元/人月、380元/人月、300元/人月标准发放低保资金。
  截至8月底,岳西县在册农村低保9368户1816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158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359.4元。在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4616人,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2100万元。

(编辑: 王启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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