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20-04-18 17:13:00 来源: 作者:柳文静 点击:
4月15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向湖南省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关于谭某可能涉嫌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行为的司法建议书。
在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口罩“一罩难求”的情况下,岳西县响肠镇的王某在谭某经营的淘宝店处购买了称能防病毒飞沫保暖学生透气防尘可清洗口罩100个,共计货款680元。王某收到货后,发现该口罩属纯棉普通口罩,且外包装未标注生产厂家、厂址、品牌标注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王某就该批口罩赔偿问题与谭某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
岳西法院速裁一团队在了解案情后,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上了谭某。谭某称王某所购口罩确实是普通纯棉口罩,没有防病毒的作用,该批口罩未再销售,就该批口罩自己也已亏损,王某也已经退货退款了,在赔偿费用上希望王某予以减少。承办法官将谭某所说的情况告知王某,王某称其起诉谭某的真实目的是希望谭某不再销售三无产品,欺诈消费者,特别是在全国上下全力抵抗新冠病毒疫情传播的形势下,只要对方不再销售了,愿意减少赔偿数额。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谭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赔偿款,该案以王某撤诉结案。
该案虽已结案,但因谭某远在外地,因疫情影响,法院工作人员无法对其所说的情况予以全面核实,且销售三无产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岳西县法院遂向湖南省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