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20-02-26 17:11:14 来源: 作者: 点击:
序号 | 政策 类型 |
政策内容 | 负责 单位 |
备注 |
1 | 乡镇招工奖励 | 将乡镇政府服务企业新增用工(以企业2020年1月23日前企业用工备案或参保名单为准,下同)成效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按照每组织辖区内1名劳动力与县内企业新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抵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0万元,合同签订及用工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2月10日以后且务工时间满3个月以上 | 招商局 | 1、1-5条政策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援企稳岗制定的,疫情防控结束即终止; 2、申请政策支持的企业新进员工上岗后满三个月一次性申请政策兑现。 |
2 | 村居介绍就业奖励 | 疫情防控期间,对组织与县定企业名单重点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新进员工的乡干、村干或村民,签订合同上岗后一周内给予300元/人的补助,务工满3个月后,再给予200元/人的补助。补助奖励对象及具体标准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安排 | 人社局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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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业个人奖励 | 2020年2月10日起,与县内企业(县定企业名单内)新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新进员工,给予3个月伙食、住宿补贴,伙食费按每人每月350元,住宿按每人每月100元。对在县经济开发区(含金山产业园)、温泉经济开发区、天堂镇企业中新进员工免费提供上下班公交服务。县经济开发区需为企业协调新进员保障性用房、双创产业园食堂就餐等服务 | 经信局 | |
4 |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 县人社局 | |
序号 | 政策 类型 |
政策内容 | 负责 单位 |
备注 |
5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 2019年已参加失业保险,当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且裁员率在5.5%以下的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失业保险返还补贴 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县人社局 | 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
6 | 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稳定就业补贴 |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按前4个月平均参保人数、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县人社局 | 此项稳定就业补贴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
7 | 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 |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和缴纳四项社会保险、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再分别给予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开发单位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 | 县人社局 | |
8 |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 经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吸纳16-24周岁失业青年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根据见习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见习补贴,另给予一次性100元意外伤保险补贴及200元见习指导补贴 | 县人社局 | 见习单位给予参加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生活补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9 | 小微企业招纳高校毕业生补贴 |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四项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给予12个月的补贴,并给予就业高校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县人社局 | |
序号 | 政策 类型 |
政策内容 | 负责 单位 |
备注 |
10 | 招用领金人员就业补贴 | 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 | 县人社局 | 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
11 | 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 | 疫情期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员工,参加企业自有职工培训中心或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1200元/人培训补贴。理论课程可通过线上培训方式进行,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的班期以企业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开班时间为准。 | 县人社局 |
线上培训由企业提供参训职工注册信息和累计课时的截图证明,同时结合复工生产情况或疫情结束后的线下实训情况,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 |
12 | 岗位提升培训 | 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职时间1年以上的员工,参加企业自有职工培训中心或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县人社局 | |
13 | 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 | 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培训费9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标准:技师不超过3500元,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 | 县人社局 | 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每人两年内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培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
序号 | 政策 类型 |
政策内容 | 负责 单位 |
备注 |
14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四项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县人社局 | |
15 |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 税务局 | |
16 | 创业担保贷款 | 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2年期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 人社局 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