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安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19-04-11 17:32:12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4月10日,姚河司法所举行社区服刑人员叶某某的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当场宣读了对叶某某的社区矫正鉴定意见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当场办理了解矫相关手续。社区服刑人员叶某某《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的送达回证上签下名字,这表示叶某某在社区服刑期满,经过姚河司法所、矫正小组鉴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履行相关手续后,给予叶某某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叶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月30日被岳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月15日叶某某正式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叶某某在姚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能够认清自己的身份,认真悔过,接受矫正,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按要求参加社区服务,按要求进行报到,思想稳定,主动及时递交思想汇报。通过矫正,遵纪守法的观念不断增强。
4月10日矫正期满。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叶某某松了一口气:“一失足成千古恨啊,保证一定牢记教训,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注意自己的行为,不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最后,姚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叶某某今后的工作生活给予鼓励,希望其放下思想包袱,今后要遵纪守法,做个懂法、守法的人。姚河司法所按照规定将按期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