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检察院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2018-05-24 11:36:55 来源:岳西热线 - 岳西周刊 作者: 点击:
岳西热线讯 (通讯员)5月23日,岳西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李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初,公安机关将李某某涉嫌污染环境案向岳西县检察院移送。
岳西县检察院审查查明:李某某于2013年在位于该县中关乡的自家老屋内搭建电镀厂,且在未注册登记、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2014年正月开始投入生产。电镀厂将含有锌、镍等重金属生产废水排放到车间外的收集池、渗坑。经检测,收集池和渗坑内的水样总锌浓度和总镍浓度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岳西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不仅涉嫌污染环境罪,更具有污染地下水、降低水体灌溉功能和土壤区功能的生态危害,侵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该院遂决定以公益诉讼人的主体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可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
近年来,该院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检察”作为品牌创建目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致力于用法律保护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