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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2 23:40:28 来源:店前派出所 作者: 点击:
近期,有不少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及各个微信群内造谣生事,无中生有,发布“店前四名儿童溺水身亡”的虚假信息并配有视频,一时间引起了辖区群众,特别是儿童家长的紧张。该虚假信息原文大致如下:
“昨天下午店前四个女人打麻将忘了接孩子,四个孩子跑去抓龙虾全都淹死了,真是让人心痛啊!大人的贪玩断送了几条无辜生命,希望我们每一个做家长的在玩的时候也看好你家的小朋友,因为孩子毕竟是孩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危险,玩忘记大人嘱咐的话悲剧就会发生……”
经岳西县公安局店前派出所核实,店前镇近期未发生此类事件,该视频及消息为虚假信息,且曾在其他省市多个地区传播。为维护社会稳定,希望各位群众不信谣言、不传谣言。对于恶意散播、转发此类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