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3·15”专项检查在行动
2015-03-13 17:09:33 来源:岳西网 作者:程暑炜 熊书胜 点击:
岳西热线讯(岳西网记者 程暑炜 通讯员 熊书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岳西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活动,营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9日,执法队重点检查岳西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超市食品等造假、售假等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机局参与此次活动。
活动当天,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接市民举报,岳西某物流中心13000条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微肥包装袋正在发往外地。“接到举报,执法队员立即采取行动,因为只要晚了一步,这批货物马上就会发到外地。”县市场监督局执法队员介绍说,“我们赶到场时,这批货物正在装车,执法队员出示证件并扣留了这批货物。”执法队调取监控录像,通过公安部门的协助将这批货物的货主找到,并展开了下一步调查。
随后,执法队走访县内重点农资产品经营户,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户存在折封销售种子情况,受委托销售的授权委托书不全,经营档案记录不规范,标签与农业部审定内容有不一致现象,包装袋宣传资料存在虚假宣传情况,执法队要求各经营户户主进行对照整改。
在对县内部分超市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部分农产品未与进场的农产品销售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未明确质量安全责任,未查验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未建立进货记录,未如实记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以及销售产品中有霉变腐烂产品行为。销售预包装食品没有履行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义务,有部分食品经营企业没有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全部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期。
在对农业机械市场的检查中,执法队重点检查了县内农业机械生产者是否建立了出厂记录,记录中是否如实记录了农业机构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号,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械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等。检查农业机械销售者是否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以及是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流向、产品是否为伪劣产品等内容。执法队要求,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农业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对检查出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经销商、生产商进行了行政指导,对违法行为轻微的经营户责令限时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立案条件的将进一步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