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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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11:55:22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张和胜 点击:
岳西热线讯(通讯员 张和胜)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行为,确保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达到规划、设计的各项要求,提高我县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水平,近日,根据《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规定目标要求,我县制定推行了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制度。
该制度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经综合查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未经申报综合查验或经申报综合查验不合格的开发建设项目,擅自交付使用的,一是由县房管局综合查验工作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补办(重办)综合查验备案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二是开发建设项目在未经综合查验备案期间,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予全额解控、房地产登记发证机关不予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三是对业主造成损失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