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酒驾案开庭审理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013-12-01 21:00:34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胡兴南 点击:
岳西县冶溪镇袁某某酒后驾车一案,12月1日下午在岳西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岳西电视台现场直播了庭审全过程,许多群众收听收看了电视直播后,一致认为新的交通法规对酒驾和醉驾加大了惩罚力度,认识到酒后驾车危及自己、他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的严重性,做到珍爱生命、远离酒后驾车。
袁某某于2012年5月的一天,在其亲戚家中饮酒后,带着自己的两个小孙子(均不足5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无证),在回家途中,由于孙子在前面的失误操作,造成摩托车侧翻,两孩未受伤,自己因伤被送进医院,后经岳西交警大队河图五中队侦查处理,属酒后驾车,后将案件移送岳西县检察院,岳西县人民法院于12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
冶溪镇群众徐晟在观看电视直播时说,我觉得喝酒后,真的不能骑车,骑车出事故后,害人又害己,不仅害一家,有时还害了两家,甚至还多,所以酒后驾车危害社会。无论是骑摩托车、电瓶车,还是开小车,都不能喝酒,一定、一定!
一位驾驶员在看过电视直播后表示,我也是一名驾驶员,要以此为戒,今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据冶溪卫生院副院长刘怡介绍,冶溪卫生院每年门急诊接诊的患者当中,外伤事故特别多,尤其像酒后骑车、开车的,交通事故的患者更多,其中危重病人占绝大部分,几乎达到了8、90%,而且死亡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十几例出现死亡的情况。
许多在看过庭审过程的电视观众,纷纷发表感慨,一方面感到惋惜,为了一次饮酒驾车,而遭受牢狱之灾,不值;一方面庆幸没有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一方面表示要吸取教训,以绝后患。
袁某某一案警醒人们平时一定要按章行车、珍爱生命、远离车祸、杜绝酒后驾车,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捍卫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