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优抚对象相关信息资料的通知
2013-08-27 11:32:16 来源:岳西热线 作者: 点击:
各村委会: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将更新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及相关资料,请各村通知各优抚对象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二寸彩色照片四张及相关的档案资料。具体资料为:(1)享受残疾抚恤人员,收集残疾审批表、退伍证或退伍档案(机关工作人员、警察、民兵民工需收集证明身份的有效材料)、残疾证;(2)享受定期抚恤人员,收集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证明书、审批表或享受待遇的批复、户口本;(3)红军失散人员,收集相关档案资料;(4)在乡复员军人、收集退伍证或退伍档案、相关档案资料;(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收集退伍证或退伍档案、审批表或享受待遇的批复(2003年以后享受待遇的需收集市级民政部门盖章的审批表或批复);(6)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铀矿开采退役人员,收集退伍档案、审批表;(7)部分烈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收集烈士证(被平反材料),审批表;(8)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收集退伍档案、审批表、户口本(如城镇户口,需收集军龄未折算工龄的有效证明材料)。
请各村及时通知具体对象在9月15日前将上属资料送交民政办,由民政办统一到县局办理有关手续。
温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