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一网民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被训诫
2013-07-26 09:55:59 来源:网安大队 作者: 点击:
日前,岳西籍某网民在岳西一网站发布虚假信息被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
24日,网民天**分别于16时30分、16时43分在岳西一网站的【岳西事坊】和【灌水乐园】板块以《赔偿登记报名处》和《领取赔偿金请尽快登记报名》为题发主题帖,称:“岳西县城这次挖槽挖坑施工中,受到伤害和损失的人,都可以到施工单位登记,领取赔偿金。因为施工坑槽爆胎、翻车、摔坏摩托车、自行车的必须有修理发票;受伤治疗的要有岳西县医院或中医院发票,方可赔偿。不知施工单位的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咨询”。 帖文发出后,累计有643人次查阅,21人次回复。
经县政府办核实,此消息纯属虚假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掌握情况后,立即对此立案侦查。经查,发帖人天**系天堂镇居民,考虑到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认错态度诚恳,且因网站及时删除了两主题帖,其错误行为尚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办案民警立足于“教育为主,惩前毖后”的执法理念,依法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和训诫。
借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虽是“虚拟世界”,但网上行为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必将会影响到现实社会的方方面面,其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希望广大网民以此为诫,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规范网络行为,健康上网,理性发言,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惩处。
岳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